北京故宫具体介绍
在拍摄的两年中,摄制组每天面对的都是大量的旷世珍宝,有相当一部分藏品出于保护的需要,对于光线、环境都有严格的要求,这给拍摄带来的极大的难度。比如,在拍摄《故宫书画》这一集当中,涉及到了大批精美的传世绘画,为了在确保这些价值连城的绘画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拍摄质量,摄制人员选择了距离文物库房最近的拍摄地点,使用了没有热度且滤去紫外线的特种灯光设备,在经过故宫博物院科技部专家的严格检测确定灯光对绘画没有任何影响之后,方进行拍摄。绘画对湿度的要求十分严格,必须保证在48-55度之间,为了保持合适的湿度,摄制组在拍摄现场不停的进行洒水作业,保证绘画的安全。拍摄绘画仅仅是拍摄馆藏文物的一项内容,对于所有文物的拍摄,摄制组都在专业人员的协助下,严格按照一套详细周密的流程操作,既保证文物无一闪失,又最大程度地提高了艺术表现力。
12集《故宫》精华版从故宫的建筑、使用、馆藏文物和从皇宫到博物院等方面,全方位的展现故宫,既有文物的展示,又有历史的梳理,既有严谨的科学论断,又不乏生动的故事与人物命运的讲述。《故宫》这部纪录片本部作品将全面、系统、客观地展示故宫的历史、今天与未来。那美轮美奂、神秘沧桑的宫廷建筑和馆藏文物、那很多不为人知、生动鲜活的人物命运和历史事件,以及其中蕴含的丰厚的艺术文化历史和思想内涵将带给观众前所未有的崭新感受。
——对世界上规模最大、并且代表中国传统建筑艺术最高水准的皇家建筑群落,进行了整体的呈现;
——对故宫珍藏的近150万件各类珍贵文物中经典的和富有传奇色彩的作品,进行了完美的展示;
——对发生在故宫的近六百年中重大历史事件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历史人物,进行了系统的解密;
——对世界各国不同时期的工艺精品、科学仪器等中外文化交往的直接证物,进行了全面的梳理纪念;
——对故宫建院80年中所经历的风云变幻、创业艰辛、国宝颠沛流离等历史,进行了翔实的回顾;
——对古老的故宫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新生和发展、浩大的百年大修的实施过程,进行了独家的记录。并且设计了很多历史文物。
关于故宫的争论
一、是“故宫博物院”还是“紫禁城”
故宫,作为东方宫殿建筑的代表、世界宫殿建筑的典范。198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将故宫列入“世界遗产目录”。 故宫的官方名称是“故宫博物院”(The Palace Museum),但在欧美国家出版的旅游小册子里,通常都称其为“紫禁城”(The Forbidden City),并附加说明它是中国明、清两代王朝的皇家驻地。世界上大多数曾经来过或想来故宫的游客要看的,是那个在好莱坞电影《末代皇帝》中闪耀着神秘色彩的巨型皇家宫殿,想体验的,是东方帝制时代的壮美与恢宏,而不仅仅是要参观故宫内陈设的国家级文物。故宫的皇家宫殿的属性,远远大于它作为博物馆的藏物功能。 在故宫被视为博物馆的潜意识下,一个在太和门设立大屏幕电视导游系统的设想曾被提出来,在专家们的据理力争下,这一计划最终没能实施。
二、“故宫是谁的”
故宫是世界文化遗产,在这个意义上说,故宫属于世界。从财产所有权的角度来看,故宫作为一项标的巨大的不动产,在辛亥革命以前,一直属于清朝皇族所有。而当冯玉祥将爱新觉罗·溥仪赶出紫禁城之后,它就已被收归国有。由此牵涉到国际法上的两个重要概念:“国有化”和“政府继承”。当一国政府基于人民利益或公共需要时,可以对国民私有财产或外国公私财产实行征用或征收,这便是“国有化”。革命党人推翻帝制的正义行动,应民意、符民心,所实施的“国有化”手段是合法的。故此,故宫始由中华民国政府所有。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合法取代了中华民国政府的国际法主体地位之后,国家财产发生了“交替政府的继承”———故宫也不例外。和“中华民国政府”在海内外的众多财产一样,故宫的所有权归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对公共财产———故宫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力。一直有一个隶属于国家文物局的“故宫博物院”管理着故宫吗?还建有一套庞大的行政事业管理系统?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故宫的管理者才会把故宫修缮工程当成自己单位内部的一件事情来处理,其封闭操作因而引发了一系列争议。“故宫博物院只是一个被委托的机构,对故宫作为国家级博物馆和人类文明载体的有关事宜负有具体责任,而不意味着它对故宫拥有所有权和一切处置权。”故宫博物院的法律地位,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国有(全民所有)财产的代理机构。
三、故宫大修方案应采取的决策程序
故宫大修绝对是“在太岁头上动土”的大规模工程,其修缮方案的出台,应该慎而又慎,并经过专家的充分论证。但是,对于整个大修计划,故宫院方和专家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割裂现象。
一方面是,包括故宫内部的一些专家在内的专家们纷纷提出反对意见——其广泛程度超出了想象;另一方面是,故宫的管理者声称自己并不知道有反对意见。据报道,故宫博物院一位副院长在谈及这个问题时非常肯定地说,他没有听到任何反对意见,所有的一流专家都同意这个方案。“故宫开了三次专家论证会,没有人表示不同意。”他说,如果有人反对,“那他们肯定不是一流专家。”且不说故宫管理者是否召集了国内古建筑学界的权威学者,专家论证会是否真正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论证的结果在最终的大修方案中有无切实体现,仅就决策程序一项,就已违反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条还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像故宫大修这样一件影响甚巨的公共社会事务,没有公民的直接参与,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国家文物行政主管机关可以就故宫大修方案邀请各路专家、管理机构、普通公民参加听证,通过法律程序得出能够被普遍接受的最佳修缮方案。